一、职务:辅警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违法乱纪行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
4、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军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有派出所辅警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7、持退伍军人、驾驶执照可优先聘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治安协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曾被辞退或受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公安局旧县派出所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97-3561121或13400501004,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将简历等材料投递至邮箱402350857@qq.com。
2、携带材料:
(1)简历1份(自行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学历证书、保安证、驾驶证、复、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公安局旧县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
四、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派出所考核合格的,由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合同,正式聘用。
2、工资待遇:
(1)在试用期内所有聘用人员月工资均为实拿2000元,不交五险一金。
(2)转正后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每月38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不含年终绩效)。
(3)统一食宿。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 旧县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