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自2020年5月29日转隶入列以来,积极调整角色站位,快速融入公安队伍,时刻保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凝心聚力、铆足干劲,深挖案源线索,再破2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

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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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温某源非法狩猎案

2020年5月26日,我局民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杭县泮境乡村民温某源存在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后民警在其才溪镇岭和村临时居住地处发现相关禁用的猎捕工具。经询问,其交代曾于2019年期间多次携带猎捕工具至才溪镇岭和村“大坑里”山场内猎捕竹鸡等野生动物。

2020年6月5日,温某源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02

梁某生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2月26日,我局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上杭县步云乡上福村某农家餐馆老板游某斌存在非法出售野生动物行为。经查,民警发现上杭县湖洋镇村民梁某生在未办理野生动物收购许可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19年8月3日向游某斌收购野生白鹇(俗称“山鸡”)一只,并将收购来的山鸡供其女儿食用。目前,嫌疑人已到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下一阶段,上杭森林警察大队将结合当前“昆仑2020”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坚决维护我县生态资源安全,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作为一支穿梭在林间,

守护一方绿色的“森林卫士”,

上杭森林警察大队将在新的征程,

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

忠诚履职,敢于担当,

努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过硬红心森林警队,

为上杭的绿水青山贡献全部力量!

来源:上杭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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